本报韶关讯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坳头村村民王某胜,驾驶摩托车回家顺便搭载同村一小学生。途中,小学生从摩托车上摔下受伤。王某胜害怕日后无法赔付高额医疗费,竟用石头将其活活砸死。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2月22日16时许,王某胜驾驶摩托车回家,经过武江区坳头小学时见到同村小学生王某发,便顺便搭载其回家。行至鬼子岩洞公路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致使王某发从摩托车上摔下。王某胜见王某发的头部流血,怕被人看见,便将王某发抱到路边一天然岩洞内。又见王某发口里也流血,王某胜害怕日后无法赔付高额医疗费,便将王某发推落岩洞。又下到岩洞底部,捡起石头用力砸向王某发头部。在确认其死亡后逃离。 (彭卫 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