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劳教所所长涉嫌受贿217万 为情妇买4套房产

凤网 2009-04-25 阅读数 373969

潇湘晨报4月25日报道 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拨付、房产项目开发、公司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17.47万元——昨天,原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所长兼湖南开关厂厂长彭策新受审,长沙星城检察院指控其涉嫌受贿。

证据显示,彭策新收受的这些钱,大部分用在了情妇朱某的身上,朱某名下有四套房产、金满地门面一间、以及广本车一辆。而其原配名下只有在三亚的一套房子,是某建筑商为获彭的关照而买的。

指控受贿217万多元

彭策新,61岁,宁乡人,原省新开铺劳教所所长兼开关厂厂长,曾是司法系统的模范。在很多人眼中,彭是一个廉洁的干部,曾数十次把红包礼金主动上交到单位纪委。

但在检察机关的大走访活动中,有人举报彭策新有贪腐问题。星城检察院调查发现,彭有一个情妇,还生有一个私生子。从情妇问题打开突破口,检察机关迅速查证了有关事实。

检方指控,2002年5月至2007年9月,彭策新在担任湖南开关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业务安排、工程款拨付、房产项目开发、公司合作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阳国安、陆诚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17.47万元。

同一开发商4次送他100万

检查院指控,彭策新收受的贿赂中,收受开发商阳国安的贿金最多,达100万元。

彭策新一共从阳国安那里得了四次好处。2006年2、3月份,湖南开关厂为归还在外高息融资款项,动员全长职工集资,彭以借的名义,从阳国安处索要了20万元用于集资;2006年年底,阳国安请彭在新长福酒楼吃饭,并送给彭10万元;2007年上半年,阳在绿茵阁酒楼送给彭20万元;2007年9月,阳国安在坪塘送给彭50万元。四次来自阳国安的贿金,一共100万元。

在检察院的指控中,彭还收受了陆城送的34.3万元,陈多贿赂的40万元,以及房地产商余建军的14万多元等。

为情妇购买4套房产

据了解,彭收受的这些钱,大部分花在了情妇朱某身上。

2006年1月,朱某要彭为其购买商品房,彭于是向陈多索要现金10万元,次日,陈多送来10万元;2007年6月,朱某要彭为其购买金满地门面,彭策新又向陈多索要了现金30万元。证据显示,朱某名下有四套房产、金满地门面一间、广本车一辆。

检察院还指控,2005年12月,彭策新的下属张萍为感谢其对自己的关照,借碰女儿生小孩的机会送了一块金条,价值1万多元。

检察官认为,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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