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官员伙同情妇受贿 抛弃患癌妻被妻举报

凤网 2011-04-15 阅读数 98434

  4月14日上午,周国强涉嫌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案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赶来旁听的人群,坐满了法院最大的审判庭。

  站在周国强旁同台审判的是相好多年的情妇金某,绍兴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

  检方指控,1997年至2010年间,周国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0余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伙同情妇收受财物60余万元。此外还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

  庭审现场:周国强话不多,相好了十年的情妇却很激动

  现年48岁的周国强,大学文化,工程师。他个子不高,站在被告席上,头发已经稀白了。

  “他1980年参加工作,自己很努力,长期从事房地产建设开发和管理工作,并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一位绍兴建设系统的领导如此评价。

  案发前,周国强担任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中心经理、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庭审进行了一天,周国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的话不多,一直低着头。

  站在他旁边的是情妇金某,这对曾经的“亲密搭档”表现得截然不同。金某一直显得比较激动紧张,并有很多辩解。

  2000年,周国强与金某相识。两人年龄相差仅2岁,金某当时还在柯桥轻纺城做布匹生意。两年后,两人发展成了情人。接着,金某办起了一家纺织公司,做了法人代表。

  近十年过去了,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周国强受贿所得的钱财也大多交给情妇保管。直到当天的庭审上,他们还为彼此“说话”。

  受贿事实:鲁迅故里拆迁中牟利,经适房买卖中搞猫腻

  房管主任是个肥差,向周国强行贿的有许多是绍兴当地的房产大佬。

  由于周国强和金某的特殊关系,很多老板心知肚明,要请房管主任帮忙办事,可以给他情人送礼。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金某想买辆高档轿车,周国强和一个金老板陪她去杭州看车。

  其间,金老板表示自己愿出资支付一部分车款。

  周国强默许。过了几个月,金某在老板陪同下在杭州买了一辆进口梅塞德斯S280奔驰轿车。购车款中的33万元是金老板付的。

  之后,周国强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给金老板收购房屋提供便利。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0年,周国强在担任绍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管理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及绍兴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审批、验收、房屋测绘、收购、租赁,安置房源提供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0余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伙同情妇金某收受财物60余万元。

  2002年,在负责鲁迅故里拆迁区域内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周国强伙同情妇侵吞拆迁安置利益折合人民币33万余元。

  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周国强利用负责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职务之便,未经评估、拍卖等公开程序,将越城区沁雨园小区内8套政策性回购房销售给8名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员,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07万元。

  案发后,绍兴市纪委从金某处扣押303余万元。

  知情者透露:周妻实名举报丈夫,但她没能等到庭审

  给周国强带来命运转折的是,去年,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

  如果没有这个举动,周国强和情妇或许还过着逍遥日子。

  知情人士说,其实,周国强和妻子有个20多岁的女儿,还在读书。周国强为人不错,但夫妻俩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周的妻子患病多年,后来检查出患了癌症。

  “在最需要的时候,周坚持提出了离婚,妻子觉得很绝望,于是她多次向纪委进行实名举报生活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这位人士说。

  去年8月,绍兴市纪委找周国强谈话,他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一个月后,他被双规。

  不过,周的妻子没能看到丈夫审判的一天,去年已因病去世。

  “如果当时他不提离婚,妻子也不会去举报,周国强可能还不会被发现查处。”知情人士如此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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