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是吴思先生的创造,这个词语流传开后的命运却非发明者所能掌控。5月上旬,在一起涉嫌组织卖淫案庭审上,第一被告胡某辩称:“潜规则在影视圈是众所皆知的,我认为影视圈都在床上沟通。”这名被告对潜规则的理解,吴思先生若能得知,恐也哭笑不得。
这桩案子,是一度闹得沸沸汤汤的“90后贱女孩”风波的后续。去年,名为包包和阿紫的双胞胎姐妹在博客上曝料:为圆“明星梦”,她们进入北京一家影视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胡某、孟某等人以进入影视圈就要遵循潜规则为由,与这对姐妹先后发生性关系并全程录像。工作室负责人还以这种手段先后诱骗多名少女,让她们以“拉投资”为名对外进行卖淫活动。
说白了,这就是一家打着影视公司幌子的卖淫组织。这家工作室根本没有进行过和影视创作有关的业务活动。能够和“影视”二字沾边的,大概就是与工作室进行肉体和金钱交易的客户中出现过影视圈人士——这些人至今安然躲在丑恶的帷幕后面,并未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但是,这件事情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影视圈当下乱象。甚至可以说,正因为影视圈确实存在“未上镜先上床”的现象,才有人将之利用四处坑蒙拐骗。比如有消息称,某剧组为融资公开承诺可以让女一号或男一号提供“答谢回报”。何况,本案中一名被告的身份之一即为“某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如果承认犯罪嫌疑人胡某所说的“上床真的不算什么,很多导演都这么干”有一定真实性,这案子值得社会各界重视的,就不仅是诱骗少女组织卖淫的问题,更是影视圈不良风气蔓延到何等程度的问题。
本案中,工作室以“明星梦”做诱饵,而部分女孩不仅真的认为影视圈就是这么黑,而且还准备甚至已经以实际行动去顺应她们想象中的影视圈潜规则。这样的事实,更是让人背脊发凉。
诚如“揭黑”的包包和阿紫接受访谈时所言,如果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侵害,她俩也不会站出来。她们这里所说的“利益”,并非追求梦想的权利,而是指工作室负责人在践踏和出卖她们身体的同时却没有帮助她们达成进入影视圈的愿望。另一名19岁涉案被告小沫在庭审时也如此表示,“女孩要付出身体才能拉来投资,我没想到这是在卖淫”——被以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罪起诉的小沫,起初是应聘者,后竟成了专门为女孩们介绍嫖客并从中抽成的“经纪人”。女孩们的种种话语,残酷地表明:一些女孩甚至在被诱骗前,就已默认了所谓的影视圈潜规则,乃至于容许自己拿身体来换一张影视圈的通行证。由此,该桩案件呈现出一个令人无法释怀的悲剧情节:工作室既利用影视圈的光环诱骗女孩子,又利用她们的“明星梦”组织卖淫,最后还利用她们对影视圈潜规则的不当认识,试图甚至成功地赋予这一非法勾当以“社会合理性”。
对于影视圈的黑幕,人们也许很无奈;对于这家公司负责人丧尽天良的行径,人们也许很愤怒;可当看到这些涉世未深的少女,怀揣着极端扭曲的价值观念踏上社会,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些女孩对影视圈的黑色想象,可以看成她们理解成人世界的一种方式。那么,她们当中既然有人默认了影视圈的潜规则,是否表明她们也准备接受其他社会领域种种好坏不分的“游戏规则”?倘若这家工作室并非什么卖淫组织,而是正儿八经的明星经纪公司,女孩们还会不会站出来?发生在影视圈的那些“桃色交易”,难道就无从追究了?
一连串的问号迎面扑来,实在太沉重了。然而,问题还不仅于此。据悉,到这家工作室拍照的女孩有近百名,截至目前已有8名女孩出来作证。这或许意味着,当初甘心拿身体博取进入影视圈机会的少女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无疑,这家工作室的负责人是这起案件的主谋,但这场悲剧的“共谋”又是谁呢?有梦无罪,可我们看到,少女们的“明星梦”竟是如此惨淡。在尽情追逐梦想之前,不知是否有人告诉过她们:有梦就要有付出,但不包括身体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