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15时许,在吉林省舒兰市舒兰大街某饭店,一场同学聚会热热闹闹。毕业20年,当年的初三同学在这里相聚。两张桌将近20人,陈某和李某参与其中。
18时许,同学个个都酒足饭饱,有事在身的打车回了家,剩下不到10人全都是男性。其中一名同学提议:“咱们去澡堂泡个澡吧,还能玩一会儿。”大家表示赞同。
18时30分许,大家来到北城街上的浴池,找间包房。同学们陆续下楼洗澡。李某落在最后。
见同学们的衣服胡乱地扔在床上,李某上前整理。他摸到同学陈某的衣服内兜鼓鼓的,打开一看,发现一沓崭新、平整的百元大钞。李某愣了一下,看看四周,确认没人,快速从兜里抽出一部分放进了口袋。
为了不被发现,李某想出了一招,他将原本平整的百元大钞对折,然后将拉锁拉上。
“我还有事儿,你们洗吧,我先走了。”李某匆忙跑下楼,拉住一名同学简单说了几句便离开。
20时许,同学们都洗完上了楼,准备打几圈麻将。陈某找出衣服掏钱才察觉现金明显见少。
“我的钱怎么少了?还折上了?”陈某仔细一数,出门带的1万元只剩下4200元。
在场的同学为表清白,逐个把衣服和钱包拿出来,让陈某检查。可找遍了在场所有人,也没有发现。“那一定是中途走的同学拿的。”大家坐在一起回想,有人这样提到。中途有两名同学离开,一个是李某,另一个是张某。
“听说小李母亲明天要动手术,这钱估计是他拿的。”大家伙研究应不应该报警。最后决定,由陈某先给李某打电话,如果李某承认偷钱,便不再追究。
“我可没拿你的钱,我是有事才走的。”李某的回答令同学们很气愤,陈某立即报警。
21时20分许,舒兰市公安局溪河派出所接到报警,所长黄学全带领民警马传志、郑曙光、杨喜忠、崔晟铭赶到现场。22时许,民警把李某抓获。
突审中,37岁的李某否认盗窃。直到民警在其家中衣柜搜出5800元,李某终于承认盗窃。据其供述,因母亲手术缺钱,看到陈某的现金,他一时糊涂才会犯下大错。昨日,李某因盗窃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