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千万富翁诈死 为试探子女孝心真假

凤网 2012-04-24 阅读数 383455

今日女报/凤网特约记者远子

千万富翁谭星明因再婚遭三儿女背弃。得知父亲要立遗嘱将千万资产赠与再婚妻子与养女时,三儿女一反常态纷纷对父亲“尽孝心”。迷茫的父亲于是以诈死”来检验亲生骨肉的真心,结果引发一场离奇的官司,2月28日,重庆市奉节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父亲再婚遭儿女背弃

谭星明是重庆市奉节县某公司的销售科长。2001年,因妻子向苹体弱多病,谭星明经人介绍,请了一个从湖北利川来奉节县走亲戚、名叫刘晓英的35岁女人当保姆。刘晓英因不能生育,离了三次婚,为人忠厚善良。

刘晓英的到来减轻了谭星明的负担,谭星明全身心投入公司工作。2002年3月,52岁的谭星明被提拔为公司的常务副经理;同年6月,女儿谭娟又如愿考上大学。

这时,向苹以现在家庭事务减少为由要解雇刘晓英;而谭星明认为自己比原来更忙,不同意解雇刘晓英。看到雇主夫妻俩经常为自己发生口角,刘晓英于2002年8月的一天准备坐车回利川。

谭星明紧追至车站挽留刘晓英,深受感动的刘晓英决定留下来。但她不想再进谭星明的家,谭星明于是安排她在自己公司当临时清洁工。

当向苹得知刘晓英在丈夫所在公司做临时工时,不禁恼羞成怒,经常到公司无理取闹,还到处宣扬谭星明包二奶的“丑行”。

向苹还将此事告诉了上大学的女儿。不明真相的谭娟写信将父亲大骂了一通,已参加工作的儿子谭铸与谭伦在母亲唆使下,也不分青红皂白来到父亲的公司当众羞辱父亲与刘晓英。

妻子与儿女们的荒唐举动让谭星明内心深受伤害。

2002年11月的一天,谭星明对刘晓英说要与妻子离婚准备娶她,刘晓英一听急忙拒绝。后来谭星明又几次提起,她都不答应。为避嫌,刘晓英从公司辞职,到一家砂石厂打工。

2003年3月,谭星明起诉要求与向苹离婚。听到消息,刘晓英劝谭星明再三考虑,谭星明只得将自己近二十年来与向苹没有夫妻生活的隐痛全告诉了刘晓英。

刘晓英震惊了,对谭星明的遭遇深表同情。

由于谭星明在法庭上没有向法官吐露自己的婚姻实情,而谭星明的“风流韵事”又闹得满城风雨,法院于是判决谭星明与向苹离婚,房子等家庭财产全部归向苹所有。

离婚后,谭星明到县城临时租了一套住房。2003年10月,谭星明与刘晓英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看到谭星明很快与刘晓英结了婚,向苹更坚定地认为,他们一定早有私情,于是她决计报复,不但到处向亲朋好友宣扬谭星明老不正经,还要儿女与父亲断绝了关系。

父立遗嘱儿女纷纷“尽孝”

虽然谭星明净身出户,但刘晓英心里一点也没有责怪他,她决心要与谭星明风雨同舟,共建家园。怀着这种想法,她不但在生活上对谭星明进行精心照料,而且以自己的全部激情抚慰谭星明荒芜多年的心灵。

自从与刘晓英结了婚,谭星明仿佛年轻了10岁,身心愉悦,工作起来风风火火。

但谭星明内心也有难言的苦衷,对三个儿女,他倾注了无数心血,可如今他们都不认自己了。深知谭星明内心伤痛的刘晓英,于是经常劝谭星明要主动与儿女们进行沟通。谭星明多次主动与儿女们联系,但没有任何效果。

为了重续亲情,夫妻俩协商,决定领养一个孩子,希望从孩子的身上找回曾经失去的亲情。

2007年10月,刘晓英将妹妹4岁的女儿朱蒙收为养女。看到养女活泼可爱,善解人意的模样,谭星明非常喜爱。养女的出现让谭星明忘掉了失去儿女亲情的痛苦。

2008年5月,谭星明从公司提前退休,打算利用自己熟悉的客户网络开公司,做生意赚钱。当年8月,谭星明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刘晓英带着女儿与谭星明到公司里一起吃住,尽力帮助丈夫打理生意上的琐事。

在刘晓英的支持下,公司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2009年9月,谭星明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利润成倍增长,到2011年3月,公司的市值已达到1000万元。他的存折上,有了近300万元的存款。

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6月,他突然中风住进了医院。在谭星明住院期间,为照顾好丈夫,刘晓英带着女儿与丈夫住在一间病房,她与女儿挤睡在陪床。

有一天,刘晓英因为重感冒,浑身无力,头晕眼花,恰巧谭星明的病情出现反复,刘晓英硬撑着照顾丈夫,整晚都没有睡觉。

想到刘晓英对自己的一片深情,看到养女朱蒙如此懂事,谭星明决定在自己病愈出院后作一项重大决定,那就是趁自己还健在,先把遗嘱立好,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全部赠给刘晓英母女。

2011年7月上旬,几年没有来往的姐姐谭君茹听到谭星明重病住院的消息,赶到医院进行探望。看到刘晓英忙前忙后地照料弟弟,一直对刘晓英有看法的谭君茹终于消除了对刘晓英的误解。谭星明于是将几年来与刘晓英同甘共苦的点点滴滴及自己的想法全部告诉了姐姐。

就在谭星明的病情有所好转时,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姐姐看望谭星明走后的第三天上午,刘晓英正给靠在病床上的谭星明喂稀饭,这时,病房的门突然开了,拥进了大大小小的一群人,手里不是拿着鲜花就是提着礼品。谭星明一看顿时愣住了,多年没与自己相认的儿女们带着他们的家属出现在自己面前。看到谭星明诧异的眼神,谭娟迫不及待地向他道歉,两个儿子谭铸和谭伦以及女婿也纷纷向谭星明赔不是,还刷地一下全跪在病床前。

谭星明蒙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这场重病,反倒将失落多年的亲情给找回来了。

在刘晓英与谭铸兄妹的精心照料下,谭星明痊愈出院了。

出院后,谭铸兄妹隔三差五问寒问暖,并且还向父亲承诺:“你老一旦百年离世,继母与小妹我们一定负责照顾。”

千万富翁突然“去世”

2011年9月的一天,谭星明对妻子说要到外地收一笔货款,要她在家照顾好孩子。

一个星期后,就在刘晓英为丈夫的安全牵肠挂肚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如同晴天霹雳:“刘晓英吗?我是谭星明的朋友刘有青,这次与他一起外出收款,谭星明不幸因急病猝死,来不及通知你们,现在刚刚火化。根据他临终前的委托,他的骨灰盒我马上送回来。”

放下电话,刘晓英母女俩哭成一团,六神无主的她把这个不幸的消息通知了谭星明的子女及亲属。

第二天,当刘有青将谭星明的骨灰盒送回来时,谭铸兄妹三人及亲友也陆续赶到家中。谭铸兄妹三人问刘有青:“我爸死时你在不在场,他死前留下什么遗嘱没有?”

刘有青于是将谭星明因急病猝死,随即火化的过程告诉了他们,并将死亡证明拿给他们看,说:“他没有告诉我什么话,也没留下什么遗嘱。”

看从刘有青嘴里没有问到什么,谭铸兄妹又问刘晓英:“你与我爸过了这几年,他给你们写下什么遗嘱没有?我爸这几年到底挣了多少钱,现在钱都在哪里?”

当一无所获后,兄妹三人马上赶回家向刘晓英再次逼问。刘晓英实在无法忍耐,双方顿时争吵起来。

第二天,刘晓英以为谭娟兄妹会罢手,谁知他们竟然在灵堂上公开写起了诉状要告自己,同时要求法院对谭星明的所有财产进行保全、分割。

当天下午两时许,正当刘晓英悲痛欲绝、谭铸兄妹洋洋得意时,突然灵堂里走进来一个蒙面人,他猛地将蒙住面部的黑巾一扯,说:“大伙儿看看我是谁!”

大家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天啊,这不是谭星明吗?”谭星明的出现把刘晓英与谭铸兄妹都吓傻了。

谭星明指着谭铸兄妹大骂起来。

谭星明“死”而复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自打谭星明的姐姐谭君茹得知弟弟离婚后挣下大笔财产并准备将财产全部赠与刘晓英与朱蒙继承后,在一次与向苹的闲谈中,谭君茹将上述情况透露给了向苹。向苹马上召集儿女们一起商量对策,决定首先取得父亲的信任,从感情上阻止父亲将财产全部交给刘晓英及养女继承。

谭星明对儿女们的反常产生了怀疑,但怎样才能暴露他们此举的真实意图呢?谭星明想到只有自己“一死了之”,才能充分考验子女孝心的真假……

第二天,谭星明就带着刘晓英与朱蒙赶到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亲笔写下了如下遗嘱:“谭星明去世后,属于谭星明所有(除与刘晓英共同所有的外)的财产全部由刘晓英与朱蒙继承,谭铸、谭伦与谭娟对谭星明的财产无继承权。”谭星明还请求律师为此遗嘱作了法律见证。

诈死引发离奇官司

父亲的决定打乱了谭铸三兄妹的全盘计划。为了挽回败局,谭铸、谭伦、谭娟于2011年10月15日一纸诉状将父亲及刘晓英、朱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宣告父亲谭星明立下的遗嘱无效,同时明确自己具有对父亲遗产继承的权利。

2011年11月20日,奉节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一开始,谭铸三兄妹迅速掀起了矛盾的高潮,他们诉称:“几年前,我们与父亲断绝关系,是因为父亲有错在先。但是,父亲在与母亲离婚时,没有如实向法院陈述家庭财产情况,他隐瞒了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要不然,几年之间他怎么能拥有这笔巨款呢?前段时间父亲病重,我们兄妹对父亲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尽了孝道,就理应享受权利。谁料父亲竟然与刘晓英合演了一出诈死的把戏,从而剥夺我们的继承权,这完全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同时父亲的行为劳师动众,让我们的精神上受到了伤害……”

对于子女们的“声讨”,谭星明义愤填膺:“你们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与你们母亲离婚是我们双方的事,你们没有理由与我断绝父子父女关系,你们的做法严重伤害了我作为父亲的感情。离婚时,我的财产经过法院的查证,并经判决我完全丧失了共同财产。后来的财产是我与刘晓英结婚后创造出来的,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居心叵测,假装向我行孝,为了看清你们的真实面目,我万般无奈只得出了诈死的下策。我请求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请。”

谭星明当庭向法官提交了与向苹离婚后所挣下家庭财产的来源证据。

庭审结束后,法官三番五次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了结此案,但由于谭星明态度坚决,不肯调解,因此法官决定定期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星明所立遗嘱内容所涉及财产系谭星明与刘晓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除去刘晓英的以外,其余的均为谭星明所有,且他已经提供了该财产的来源证据,他有依法处置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

法院还认为,因为赡养义务是一种强制的法定义务,谭星明以诈死来考验儿女孝心的举动虽欠妥,但该行为系由谭星明自行实施,并未对国家、社会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与威胁。且该行为与谭星明明确儿女无继承权没法律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因此谭铸兄妹以父亲的该行为系非法行为而请求判令谭星明所作的遗嘱无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该请求依法不能支持。刘晓英与谭星明系夫妻,朱蒙系谭星明养女,两人系谭星明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谭星明今后去世时,依法享有继承谭星明遗产的权利。

2012年2月28日,重庆市奉节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谭星明亲笔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二、驳回原告谭铸、谭伦、谭娟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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