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变化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凤网 2015-11-05 阅读数 379735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焦扬(右一)来湘潭调研“寻找最美”工作

湘潭市妇联承办全国职业女农民培训班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徐美玲

回眸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以来的20年,湘潭市妇女事业可谓芳菲满径、巾帼璀璨。湘潭市妇联带领全市140万妇女,围绕中心求发展,立足服务抓维权,凝心聚力促和谐,为湘潭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商贸重镇做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妇女工作的新篇章。

就业环境之变:从“只招男性”到“男女不限”

“老早就听说有个女性专场招聘会,今天一大早就赶紧过来看看。”今年3月4日,在湘乡市女性专场招聘会现场,曹女士边说边拿着笔认真挑选岗位。以前求职经历总不太顺,但今天的很多应聘单位对于年龄没有特定要求,这对于已婚需要照顾家庭的妇女群体来说,门槛更低、选择更宽。

近年来,湘潭市妇联为改善妇女创业就业环境,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建设女性创业就业培训体系,举办厨师、插花等双向订单式培训,打造“妇”字号家政品牌,就业率达85%以上,月嫂、育婴师、保洁员等定制类服务成为市场上的热门品牌;举办全国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连续三年选送57名农村妇女,到北京农家女学校进行免费培训;开展女性创业就业保姆式服务,组织失地女农民、下岗女工与企业用工供需见面会,实现点对点就业安置;举办巾帼创业大讲堂,发放妇女小额循环扶助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创建女大学生实践基地10个,指导1000多名女大学生实习就业;强化“互联网+”思维,打造“96580”家政服务平台,成立女性手工艺品协会、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筹备成立“买菜网”。

目前,湘潭市城镇女职工人数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从20年前的39%,提高到2014的46%。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也从“只招男性”到如今“男女不限”。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平等就业目标基本实现。

权益维护之变:从“单渠道”到“多渠道”

“如果没有妇联的帮助,我和女儿不知道今后还会遭受怎样的家庭暴力。”家住岳塘区的张婷(化名)感激地说。2013年,湘潭市妇联发挥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若干规定》,发出首例人身保护令,开启了司法制裁家庭暴力的新途径。同年,湘潭妇联联合政法、司法、民政成立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并建立6个家庭暴力司法鉴定点。2014年,开展“以案说法”公开庭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实施“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项目”,推动建立多机构核心部门合作干预家庭暴力联动机制。

今年3月4日,《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成为我国第一个全面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湘潭市妇联与湘潭市委政法委牵头,与法院、检察等9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实施办法》,全面建立家暴危险评估制度,并发出了全省首张“劝解令”,工作经验在《中国妇女报》刊发。

妇幼保健之变:从“5”到“639”

“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2012年,在湘潭县举办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仪式上,来自易俗河镇牛头岭社区的彭女士领到了救助金1万元。2009年,下岗待业的彭女士参与“两癌”普查时得知自己患有宫颈癌,家庭陷入困境。湘潭县妇联工作人员反复鼓励她,并为她申报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解除了她治疗的燃眉之急。

多年来,湘潭妇幼保健水平节节高。20年前,该市3个妇幼保健站的床位仅5个,目前全市6个妇幼保健站已拥有床位639个;与此对应,1994年当地孕产妇死亡率为46.88/10万,2014年下降到6.78/10万,为历史最低。该市在全省率先将“农村妇女病普查三年行动计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分期投入1800万元,为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目前,妇女“两癌”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范围,农村孕产妇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已全面免除。同时,湘潭也是全省第一个成功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地级市,婚检率从历史冰点0.03%提高到85%,构筑预防出生缺陷第一道坚固防线。

文化生活之变:从“宅”一族到“动”一族

文体活动是业余生活的永恒主题。湘潭市女作家协会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地级市女性作家协会,2015年响应全国妇联号召,承办“寻找最美”全国女作家征文大赛,收集来自省内外、海内外稿件431篇。

除利用“三八”、“六一”活动契机,举办莲城女性趣味运动会、家庭亲子趣味运动会、长跑活动外,湘潭市妇联还组织全市女领导、女干部开展柔力球、声乐、舞蹈等文体培训,每个季度举办一期主题培训。如今,2000余支广场舞、腰鼓队遍布城乡,2000余名巾帼志愿者走上街头,“恋上广场舞”电视大奖赛、排舞大赛、社区文化节等活动火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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