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女大学生租房,半个月后收到一条短信崩溃!真相细思恐极……

凤网 2018-08-28 阅读数 407219

 

“不是我们套路,

是你们脑子不清楚”

“大学?还学生?”

“你们20多年真的都白活了”

……

这是武汉四名女大学生

租房遭遇“套路贷”后维权时,

中介业务员跟她们说的话。

近日,记者接到报料,武汉传媒学院四名女大学生,租两个月房却背上万元贷款,和她们一样“被贷款”的有数十人之多。

想租房两个月

中介要求签一年合同:

承诺两个月后可以转租

押金如数退还

8月24日,记者联系上报料人彭洋(化名)同学。马上读大三的彭洋介绍,因学校宿舍正在整修,为了利用假期学车,她和另外两名同学以及一个实习的学姐,打算在学校附近合租两间房,租期两个月。

她们找到位于关山大道K11写字楼的万事如寓房地产中介。

该中介称可以押一付一,但由于公司没有短期合同,必须签署统一的年度合同。接待她们的王姓业务员承诺:两个月后可以转租,押金如数退还。

6月28日,4名女生签下一年期合同,租下位于藏龙星天地2楼一套房间内的两间房,主卧1000元/月,另一间隔断房800元/月。

一条催款提示短信

让4名女生傻了眼

4名女生提出用现金支付首笔租金和押金,但业务员称公司规定不能用现金交房租,必须通过公司平台扣款。当着学生们的面,业务员以方便退押金的名义要走了她们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我当时瞟了一眼,发现她打开的页面是惠人贷,业务员解释说是公司平台,后来才知道她是用我们的身份注册。”彭洋说。

7月13日,一条催款提示短信让4名女生傻了眼,打电话到中介公司才知道,签订合同的两名同学被分别办理了惠人贷10期分期贷款业务。一笔是8186元,另一笔10233元。

中介:

不能转租提前退房算违约

根据合约中的提前30天告知规定,7月底,4人和中介沟通退租问题。中介的说法让她们的心凉了半截:不能转租,一年期合约提前退房算违约,需扣除月租两倍违约金。

最令4人忐忑不安的是:

凭空多出来的1万多元贷款如何解决?

逾期是不是会影响征信?

于是,4名女生向藏龙岛派出所报警。8月22日,中介承诺次日即可撤销贷款并退还全部押金。然而,4名女生于次日赶到公司时,对方称只退500元,且须先交合同再办理。

14名年轻人

在同一家中介“被贷款”

还有几十人有类似遭遇

彭洋等4名女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她将记者拉进一个“万事如寓维权群”,里面有14名年轻人在同一家中介“被贷款”,其中以大二大三学生居多。“据了解还有几十人有类似遭遇。”武汉传媒学院一工作人员称。

8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万事如寓公司,一名高姓业务经理表示:“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合同第一页便注明合同外的所有承诺均无效。”对于租金变贷款一事,高经理表示,在签订合同时便已明确告知,押一付一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他同时承诺,对于4名女生的事情,将在周一上班后妥善解决。

温馨提示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张冬盛律师表示,如果房产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超出租期的贷款,使租户在房屋到期后仍承担还贷责任,达到一定数额,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当然,学生们不应该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慎重签约。”

如今的校园“套路贷”

不可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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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深陷“套路贷”,

借款6千滚成12万

2018年3月9日,深圳南山警方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多地联合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成功破获校园“套路贷”诈骗案,一举打掉诈骗团伙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高达1012余万元。

2018年2月18日,南山警方接到一名深圳在校大学生的求助报警,称其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通过社会上所谓的借贷公司借款6000元后被借贷人员以收取逾期高额利息的方式垒高债务,最终其债务被虚高累计到12万多元。经调查询问后,警方发现这些借贷人员把诈骗犯罪伪装成民间借贷,实施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

南山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工作,初步认定该警情是一起“套路贷”新型诈骗案件。

南山警方短时间里摸清涉案嫌疑人的基本情况。3月9日凌晨,抓获4名涉案嫌疑人,后经深挖扩线陆续抓获9名涉案嫌疑人。目前,13名涉嫌校园“套路贷”诈骗犯罪的团伙成员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南山警方提示:在校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跟风消费;办理贷款应尽量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发现遭遇“套路贷”组织,建议尽快向警方报警。

学生谎称兼职刷单,

用同学身份贷款

林某今年刚满20岁。在校期间,林某找到自己同学,声称自己在贷款公司兼职,要刷单,希望同学能帮忙申请网上贷款。林某对帮自己忙的同学承诺,自己不仅会按时还贷,而且还会给同学一点费用表示感谢。林某的同学没多想便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告诉了林某。林某用同学的手机安装了贷款软件,以同学的名义和身份进行贷款,贷款成功后,便让同学把贷款转到自己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林某用这类办法骗了身边许多同学。林某把骗来钱中的一部分拿来偿还同学的前期贷款,并用来消费。一开始,林某还能“正常周转”,没过多久,林某便因为无法继续偿还贷款选择关机,最后甚至离开学校来逃债。经鉴定,林某用他人身份一共贷了41万余元,没还上的贷款数额达1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追缴被告人林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不足以弥补的损失部分,责令被告人林某退赔。

网贷背后险象环生

纵使媒体早已揭露非法放贷的牟利方式,但市场上依然保持着违规广告易见、诱惑陷阱难防的“网贷热度”,“无利息”“无抵押”“到账快”字字直逼人心,悄无声息地将学生拉入高息、高贷的漩涡之中,而债务背后可能衍生的民事诉讼,甚至是非法暴力追债问题则很可能让学生及其家庭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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