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被性侵的未成年,都有一个无知懦弱的妈妈

凤网 2020-04-13 阅读数 16745

近日,“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的相关消息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爆料人小可(化名)称其自2015年14岁以来,遭“养父”鲍某某连续性侵4年至今。目前,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正对案情进行核实。

4月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此前报道,4月10日早间,杰瑞股份发布说明公告称,4月9日下午,公司已与鲍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鲍某某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杰瑞集团公众号截图。

随后,中兴通讯官方微博也发布声明称,中兴通讯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某某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发布声明称,已解除鲍某某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最新进展>>

取证难度大,律师:收养关系不成立

4月10日,新京报致电烟台市检察院办公室,对方表示,相关案件正在处理,其他的情况不便透露。一名有过20多年办案经验的资深刑警分析称,此类案件多为孤证,取证难度大。

▲2019年4月6日被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截图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回应称,该案曾经立案,2019年4月6日被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后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

▲2019年10月9日,芝罘区公安分局决定再次立案。截图

为何10月决定再次立案后,至今仍无下文?一名有过20多年办案经验的一线刑警分析说,这种案件取证相当困难,几乎就是孤证。

“我们办理过相似的案子,养父、继父甚至是亲生父亲性侵自己的女儿、继女、养女,但性侵环境都是一对一的情况,取证确实困难。”他介绍,相关案件中,确实有体液、殴打痕迹的实物证据,但取证还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如果男方一口咬定对方是自愿的,会导致案件陷入困境。“这种性侵案一般发生在居所内,是私密的一对一情况。”

这名刑警进一步分析说,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自愿都触犯强奸罪,但根据公开报道,被害少女自述被领养、被侵害时已满14岁,这可能让警方的取证陷入困境。

▲针对小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法,鲍某某9日回应新京报称,“纯属谎言,完全捏造”。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事件回顾>>

女孩称被送养后遭“养父”长期性侵

小可来自一个单亲家庭。

据她的生母虹丽(化名)称,孩子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听人说要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也是因为迷信”。

虹丽说,起初她在网上看到网友转发的关于收养女宝宝的帖子,她通过QQ跟一网站的一名中间人取得联系。

虹丽说,2015年9月,通过中间人,她和鲍某某约定见面,谈妥将女儿小可“送养”给鲍某某鲍某某以“养父”的身份带走了小可。

“刚开始的时候叫不出来,后来因为他收养了我,我叫他爸爸了。”小可说,鲍某明收养她之后给她一直灌输“他这辈子只有我这一个女儿”、“我是他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的想法。

小可称,3个月之后,鲍某某在其老家天津对她实施了性侵。“因为是第一次伤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小可称当时她刚满14周岁。

据小可称,鲍某某首次对她性侵后,将她带到了北京的居所,看着她不让她出门,并给她播放成人不雅视频,指责她“别人都要做这种事情,就她不知道”等。

小可称,2016年开始,鲍某某将她控制在烟台市某公寓内。据该公寓保安向澎湃新闻证实,鲍某某住在该公寓时,每天下班回家,只知道鲍某某跟小可以父女相称。

据小可称,在烟台的公寓里,鲍某某逼迫她观看恋童癖视频。

▲聊天截图显示,小可称呼鲍某某为“爸”。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他说,如果把这种事情讲出去,我告诉谁他就去伤害谁,而且他说都不用他亲自动手,他找人来这样做,他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他会用各种方式来折磨我。”

小可提供一张照片上,一块显示屏上显示了相应的历史视频播放记录。

小可称,鲍某某要求对外只能说他对她好。“不能讲他对我不好,他在家里的时候跟外面一点都不一样,在家里他说他是宝宝,学宝宝的声音叫我妈妈,他说我可以是他女儿,也可以是他妈妈,又可以是他奶奶,什么都可以。”

央视评论>>

“未成年少女被性侵事件”:期待真相尽快水落石出

文/李曙明

这两天,多家媒体报道,从2015年年底开始,山东烟台一家上市公司副总裁鲍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李某3年。从14岁开始,近3年时间内,被害人处于半失学状态,其间多次自杀未遂。从去年4月开始,案件经历立案、撤案、二次立案,目前山东烟台警方在侦办中,鲍某被取保候审。鲍某曾接受媒体采访称,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女孩所说的是杜撰捏造的。10日,当事人李某发布信息说,她不认同鲍某没有性侵她的言论。案件仍在侦办中,鲍某最终是否会被定罪,目前无法定论。但从被害人持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媒体反映看,其主观感受上,身心遭受巨大伤害。这一事件,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诸多缺失。

首先一点是:监护缺失。作为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据媒体报道,被害人之前一直跟母亲生活,母亲迷信,听信孩子需要认“养父母”冲灾气说法,在网上看到鲍某希望收养孩子的帖子,于是联系上鲍某,最终让其将孩子带走生活。

将一个刚满14岁的孩子,交给一个并不了解的男子,带到其他城市生活,其中蕴含的危险可想而知。从让鲍某将孩子带走那一刻,母亲实际上已放弃了监护职责,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其次,鲍某即使不构成犯罪,他“收养”孩子也过错明显,动机需要深究。根据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避免性侵事件发生的考虑。从双方年龄(相差不到30岁)看,鲍某并不具备收养孩子的资格。媒体报道,为达到收养目的,他向被害人母亲谎称已婚。虽然双方未办理收养手续(也不具备收养条件),但一个单身男子编造谎言“收养”女孩,其动机需要深究。

再次,办案机关保护不力。根据被害人陈述,她于2015年12月31日在天津第一次被鲍某强暴,2016年初了解到应该报警,于是到北京某派出所报案。报警后,警察到家中搜查过,鲍某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再次回家。

如果被害人说法属实,公安机关未告知被害人案件结果,办案程序上有缺失。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即使鲍某行为不构成犯罪,通知被害人监护人将其接回,也是办案机关应履行的职责。但事实是,其母亲直到2019年接到烟台警方通知,才了解到女儿多年被侵害的情况。

鲍某编造已婚谎言试图收养孩子,是这一事件的起点。然而,如果被害人母亲不是轻信,而是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鲍某带不走孩子;如果警方最初发现其有不轨行为(即使不是犯罪行为)后及时通知监护人,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会小很多。遗憾的是,悲剧面前,没有“如果”。

如果被害人未满14岁,只要犯罪嫌疑人与其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但本案中,被害人报案称,犯罪嫌疑人与其第一次发生关系时,被害人已经年满14岁,此时,认定强奸罪,除了需要发生关系的证据,还需要对方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的证据。2016年北京警方未追究、去年烟台警方立案后又撤案(当时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应该都是卡在证据上面。在被害人和律师提供新的线索后,警方于去年10月再次立案。烟台警方4月9日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弱势群体,未成年人需要社会、家庭的特殊呵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报案、控告、举报,应当及时受理,迅速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从去年10月再次立案到现在,过去了半年时间,侦查仍无进展。办案需要慎重,但无论对被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来说,每拖延一天,就多一天的煎熬。期待办案机关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快办案速度,让真相尽早水落石出!

反思家庭>>

被性侵虐待的女孩,都有个无知懦弱的亲妈

据央视新闻评论,这一事件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诸多缺失。首先一点是:监护缺失。这让人想起近期热播的网剧《不完美的她》。

本剧围绕三大主演周迅、赵雅芝、惠英红的扑朔命运展开,但整部剧最撕扯人心、最压抑的部分,是一个7岁小女孩穆莲生的故事。

穆莲生的亲生父亲因癌症去世后,她的母亲遇到年轻帅气有钱的男朋友,就带着女儿搬过去和男朋友一起住,小女孩的噩梦,便彻底开启。

这个男朋友究竟有多变态?玩射击游戏,让女孩当靶心。还把她放进用胶带封口、令人窒息的纸箱子里,当她被母亲从箱子里找出来时,女孩竟强露微笑说,真好玩。

女孩强忍的泪水,母亲麻木的表情,诡异而阴暗的画面,即使没有拳打脚踢,却像压在心中的石头,异常沉重。

还有一幕,更令人气愤。

导演在拍摄时,用了非常隐晦的道具和表现手法,展现出小女孩被性侵:母亲回家后,发现女儿被捆绑晕倒在地,她急忙抱着女儿前往医院,在医院登记时,她却犹豫了,她怕被别人发现女儿被虐待和侵犯,选择忍辱吞声,转身离开。

小女孩趴在母亲肩膀上哭泣,求她不要再回家。但眼泪未能抵挡母亲无情的脚步,所以,她又一次义无反顾地将女儿推向火坑。

接着,变态男朋友给小女孩穿上白色公主裙,给她涂上鲜艳的口红,母亲回家看到这身打扮,愤怒地咒骂女儿:“恶心!真脏!”

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责任和担当难道不是竭尽全力保护孩子不受侵犯吗?是多么无知和愚昧,才会将自己的孩子作为“鱼肉”摆在危险的屠刀下?当孩子不幸被侵犯后,应该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去医院去取证去报警,而不是纵容罪犯。

都说父母给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在剧中这个小女孩的身上,却是相反的。她一味在讨好母亲,懂事得让人心疼,知道母亲要丢弃自己,还佯装不知,留给母亲一脸阳光的笑容,随后转过背去哭得撕心裂肺。

孩子给父母的爱,何尝不是无私的?

为何她的母亲选择做一只鸵鸟,把头埋进沙中,这也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翻看这位母亲的过去,曾经的她也很疼爱女儿,只是单亲家庭,一人赚钱养家十分辛苦,她太想有一个依靠,有一个安身之处,这个男友就像救命稻草一般出现。于是,她依赖自己的男友,怕失去这艘避风船,便事事都听命于他,卑微,讨好,甚至不惜用女儿作为“祭品”,害得小女孩险些葬身火场,幸而被周迅救出。

后来,小女孩再见到白色公主裙表现得非常反常和恐惧,周迅便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提到,小女孩的身边还有一个病得更重的人,要先治这个人,才能治小女孩。病得更重的人是谁?一定是她的母亲。母亲的三观,影响孩子的人格形态。

其实,周迅饰演的角色,在童年也有着相似的经历,被自己的父亲虐待,而她也有个同样懦弱的亲妈。

这部剧,给我留下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周迅带着小女孩一起做饭时随口说的:“女孩子不要把讨好别人当成习惯,如果把这个当成习惯,会发生靠山山塌的情况。”

看似说得轻飘飘,却是这部剧表达出的某种精神内核。这部现实题材的影视剧,优秀之处在于,有关于女性意识、母爱的讨论,发人深省。

回到现实中,希望这样的讨论,可以让一部分还在“沉睡中”的女性觉醒。不给坏人可趁之机,让这类被侵害的故事,止步于此。

来源:央视新闻、红星新闻、新京报、澎湃新闻、杰瑞集团微信公众号、@芝罘警官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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