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石门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凤网 2020-07-17 阅读数 48108

石门县妇联主席许婧给县司法局局长刘波递交荣誉证书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王建平 瞿滢格)7月15日上午,常德市石门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婧一行4人来到县司法局,现场颁发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一国家级荣誉证书,司法局局长刘波出席颁奖仪式并领取荣誉证书,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刘青参加颁奖仪式。

2019年11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石门县司法局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颁发证书会上,许婧对司法局在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近几年来,石门县司法局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连续三年呈现递进增长态势,仅2019年一年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129件,其中民事案件104件,刑事案件22件,行政案件3件,全年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占法律援助总案件的25%,较2018年同比增长了近40%。石门县司法局2019年度共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866件,占各类矛盾纠纷的16%,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为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力度,县司法局充分利用门户网、微信、广播、宣传栏、火车北站法治文化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播放“议案说法”、“调解在线”、“庭审直击”、“山城警事”等电视普法栏目,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使法制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

据悉,常德市共有3个单位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石门县司法局是石门县唯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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