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冒充副厅级干部诈骗40万元求职费

凤网 2008-09-08 阅读数 195581

  明明无业,却以省公安厅副厅级巡视员自居,并称可以介绍人到高速公路当收费员。就这样,一个上有“副厅级”坐镇,下有几人联系求职学生的四人诈骗团伙,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从我省职校、高校20名学生手中,骗取了近40万元的“求职费”。

  2.5万元“求职费”打了水漂

  9月2日12时30分,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接到秦某报案称,有人以能给他儿子办理到某单位工作为名,于去年9月从其手中拿走2.5万元作为经费,但至今仍未办成。而其所托之人贺某仍不退钱。接警后,警方发现这是贺某等人伪造长庆油田录用文件,企图骗过讨债者的系列涉嫌诈骗案。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在含光路一家宾馆将涉案的袁某、李某、于某和贺某传唤至小寨路派出所。

  经警方侦查,袁某谎称陕西省公安厅副厅级巡视员,李某作为“中线”,又发展了于、贺二人作为“下线”。从去年7月起,向一些急于求职的技校、高校毕业生及家长称,可以办理到高速公路收费站任收费员,也可以到长庆油田钻井队工作,并以此名义收取“求职费”。

  高校办公室主任充当“下线”

  今年37岁的于某,原是南郊某高校办公室主任,听老朋友李某说“有一个老伯是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他有战友在长庆油田,能帮人介绍工作”后,于某便利用自己在高校工作的有利身份,先后介绍6人“去高速公路上班”,收取委托人21万元,其中15万元交给李某,自己从中获利6万元;于某还以介绍他人去长庆油田工作为由,收取委托人9万元,而这9万元也给了李某。

  44岁的个体户贺某,通过要介绍5个人去长庆油田上班,以每人2.6万元先收取了共计8.9万元费用,在事成之后再收剩下费用,与李某私分。李某作为袁某和于某、贺某的中间联系人,从“长庆项目”中获利13.1万元,从“高速公路项目”中获利9万元。

  “副厅级巡视员”原是无业男

  警方侦查发现,现年54岁的无业者袁某,系假冒公安厅副厅级领导的身份,在其居住地还搜到了警用皮带、伪造的公安证件等,以及私自伪造的《接收函》《劳务合同》,上面加盖的“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劳动人事处”的公章,是他花了50元在北梢门一家刻章店制作的。警方先后从四人家中搜出了30多张开具给求职者的现金收条,每张收条显示从3万元至5万元不等。

  嫌疑人为了打消求职者疑虑,还制作了体检表,曾两次组织学生去省人民医院体检。

  令人吃惊的是,李某、于某、贺某对袁某假冒的身份早就心知肚明,但几人却心照不宣。在警方查获的一本四人开会做笔记的会议记录里这样写着:“袁某身份介绍是办事关键。”

  警方请受害人尽快前往指认

  记者获悉,9月4日,袁、李、于、贺四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雁塔警方依法刑拘,现已追回赃款35.3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警方希望相关受害人尽快前往小寨路派出所指认,报警电话:85260901。  文/图 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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