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点述评丨网络招聘平台须负起填平陷阱的主体责任

凤网 2018-06-27 阅读数 471733

文/何勇

不少人都有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上求职的经历,也有求职不成反而上当受骗的经历。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年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诈骗案例中,248名被告人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诈骗,超过550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近亿元,甚至有人落入卖淫窝点、诈骗集团。

(6月24日《澎湃新闻》)

5500多人上当受骗,经济损失近亿元。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数字,可能还有更多的人虽然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找关系,上当受骗,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出于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并没有选择走司法渠道维权,而是自认倒霉,独自承担经济损失,不了了之。

实际上,网络招聘平台陷阱泛滥导致求职者上当受骗的问题,并不算什么秘密。特别是在去年,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找工作,结果遭遇传销骗局而丢掉性命,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换言之,网络招聘平台必须对平台上发布的求职和招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

很显然,一些网络招聘平台没有尽到应尽的防火墙、过滤网责任,在网络招聘陷阱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这些网络招聘平台几乎没有谁因此承担任何责任。这使得招聘平台弱化了自身的责任,即使网络招聘陷阱泛滥,也没有尽起责任。

保障求职者可以安全的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求职,终结招聘平台充当违法犯罪分子“帮凶”角色,平台自身必须负起主体责任,填平网络招聘陷阱。这也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招聘平台在网络招聘陷阱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轻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切实提高招聘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的违法成本。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倒逼招聘平台依法按规办网,履行法定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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