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今年的11月25日是该法实施后的第二个“消除对妇女暴力国际日”。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大会1999年通过决议而设立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今年的主题是“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制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
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持久和最具毁灭性的侵犯人权行为之一。世界各地的性别不平等继续存在,此种不平等剥夺妇女和女童的基本权利和机会。
2008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起了“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16日运动”,从每年的11月25日开始,到人权日12月10日结束。该运动邀请公众加入“橙色世界”,用“联合反暴”运动的指定色来象征一个没有暴力、更加光明的未来,并呼吁公众用橙色来装点街道、学校和地标。
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
小敏(化名)是一位企业高管,年薪200万。小敏老公是练习散打的,结婚10多年来,只要老公心情不好、夫妻俩闹矛盾了或者因家庭问题意见不合,老公都会用拳头解决问题。
练过散打的老公,出手力度之重可想而知。每次挨打,小敏都没有报警,也没有去医院,如果伤不重,她就自己去药店买一些跌打药涂一下或者膏药贴一下;挨打重了,她在床上躺几天(因为是高管,上班比较自由)。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刚实施,她找到了小姚律师。她去的时候,身上带了四五个本子,几乎每一本记的都是她的血和泪——老公每一次打她的时间、地点、经历、受伤情况。
律师问她为什么10多年一直没有报警?她说,10多年来,她想过反抗,但碍于面子以及考虑孩子的将来,她都没有报警,而选择保持沉默。最终小敏成功离婚了,可是长达10多年的家暴带给她心理上的创伤,却只能通过时间慢慢来治愈。
小敏的故事并不少见。前不久,杭州市妇联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位女士的求助电话。女士说,她和老公都是某知名大学教授,老公是博士后,她自己是博士。结婚10多年,她一直受老公暴力伤害。一言不合,老公就拳头巴掌劈过来。
她给老公这样的行为找过很多理由,比如老公做课题工作压力大,又或者他遇到了什么烦心事,但随着老公动手频率和程度的增加,她越来越感到害怕。
妇联工作人员建议她报警。电话那头的她一声叹息:“报警离我太远了。”她说,他们所处的环境决定她不可能因为这种事情报警,她理解中的报警应该是路上遇到坏人才作出的。而她之所以鼓起勇气给妇联打来电话,也只是希望妇联能派一个工作人员对她老公进行教育。
“我们一再跟她说,这种情况必须报警,你老公的行为已经触犯反家暴法了。临到最后,她说她再考虑一下。”
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值班民警正在通过可视化指挥系统了解城区现场情况。警务模式已逐渐向信息化方式转变。(图片来自公安部)
“自从去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杭州市110反家暴联动小组平台总共接警8000多件,其中今年1-10月接警约5000件,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杭州市妇联的工作人员透露,数据之所以上升明显,与反家暴法实施之后各地的宣传是分不开的。
今年还出现一个新的现象,路人、邻居、同事报警的家暴事件越来越多,“今年七八月份,不少路人报警,称家长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这也说明大众对反家暴的意识越来越高。”
“报警了,民警就会到现场。作为受家暴的一方,需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验伤单有两联,一联是警察记录的情况,第二联是医院伤情记录。有了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维权法网越织越密
“自从去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杭州市110反家暴联动小组平台总共接警8000多件,其中今年1-10月接警约5000件,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杭州市妇联的工作人员透露,数据之所以上升明显,与反家暴法实施之后各地的宣传是 分不开的。今年还出现一个新的现象,路人、邻居、同事报警的家暴事件越来越多,这也说明大众对反家暴的意识越来越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注重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全国妇联积极参与、广泛发声,与各部门不断加强合作,将保障妇女权益的有益探索上升为法律规范。
2015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也就是在当天,北京房山法院发出首都“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全国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共计1284件。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全面保护下,让隐匿于家庭中的暴力行为无处遁形,困扰年逾六旬的北京居民谷大娘整整30年的家庭暴力终于被画上休止符。
拧成织网之线的,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积极配合,还有妇联组织的源头参与:参与立法法、刑法、民法总则等百余部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地方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完成了这项工作;针对拐卖妇女儿童、虐待家庭成员、生育二孩等当前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打击犯罪、维护妇女权益的制度性建议……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落实,一系列维权方式方法的创新改进和理念思想的不断进步,为保障妇女人身权利提供着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武器。妇女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渠道逐步拓展。
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739个,比2010年增加147个;5年间累计为153万人次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法院系统设立专门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家事审判庭、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5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83.4万件,占调解矛盾纠纷总数的19.6%,比2011年增加了7.2万件;
2015年,妇联系统为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庇护)的机构达2009个,得到救助和庇护的妇女儿童近9200人次。
维权服务在基层、在身边。作为广大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妇联组织通过充分发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基层“妇女之家”、12338热线等各种载体阵地的作用,逐步形成集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困难帮扶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真诚服务暖人心,依法维权促和谐。党和法律的支持保护,加上“娘家人”的关心爱护,妇女必将在发展中享受到越来越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