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妻子骗婚?这段“二婚”姻缘谁是受害者?

凤网 2018-01-02 阅读数 64248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罗雅洁

1月1日,元旦节,永州东安县城的街道两旁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走在大街上,愉悦的节日气氛反倒让李红枫显得“格格不入”——没有满面笑容,没有亲人作伴,留下的只有孤寂的背影和无尽的新年惆怅。

“好想再见女儿一面!”见到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那一刻,李红枫反复念叨着自己的新年愿望。过去的两年时间,她从二婚中收获了幸福、生下女儿,却又在婚姻中尝到了冷眼与背叛。如今,自称“被小三赶出家门”的李红枫已有一年多时间没有见过女儿……到底怎么回事?

故事

闪婚的“二婚家庭”

故事还得从2015年3月说起……

今年38岁的李红枫是永州市东安县的一名小学教师,曾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当年3月,离异两年的她在单身QQ群内结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赵林。

温柔体贴、能说会道。用李红枫的话说,在国企工作的赵林用亲自下厨准备的一桌子好菜“搞定”了自己。

刚认识3天时间,赵林就把李红枫带回了家。见过父母,没多久,李红枫就意外怀孕了。尽管只认识了两个月,两人还是决定领证结婚,“喜酒都没办,只是双方家人一起吃了饭。”

李红枫说,赵林也是二婚,有个8岁的女儿。本以为这样的“组合家庭”双方都会更加珍惜,可没想到,婚前婚后的赵林完全两样——“他从不给我工资卡,反倒找我要钱花!”

慢慢地,李红枫养成了记账的习惯,可赵林见了,反倒觉得太小家子气。再后来,婚前愿意陪自己照顾与前夫所生儿子的赵林,现在也变了,“他不允许我给儿子花钱,公公婆婆甚至要求我,最重要的任务是当好继母!”

尽管很生气,但身为人母的李红枫朝孩子看,也没与婆家起争执。本以为孩子的出生会缓解这个家庭的矛盾,谁知,2015年11月,女儿的提前到来,带来的不是一家人的喜悦,而是丈夫的“分床”。

尚未离婚的赵林,朋友圈封面是和别的女人的亲密合影

小小发卡,让他们“分床”成“分房”

从来没想过,一个发卡也能改变后半生的命运……

“从怀孕到哺乳期,考虑身体状况,我便没觉得分床是个大事。”李红枫说,直到2016年3月的一天,接继女放学的路上,她偶然发现,女儿头上多了一个漂亮发卡,而此前,女儿的这些小饰品都是李红枫送的。

回家一问,赵林的回答让李红枫起了疑心。“他说是女儿的老师送的。”李红枫又悄悄问了女儿,答案却残酷得像一把刀——“我又有新妈妈了!这是她给我买的!”

李红枫怒不可遏,想起赵林经常夜不归宿,更是气不打一出。此后,李红枫开始注意赵林的一举一动,偷偷翻看手机后,得知丈夫竟还有一个“女朋友”。

大吵了一架。李红枫说,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解释,丈夫不断冲自己喊“滚”。害怕遭到家庭暴力,行李还来不及收拾,李红枫就匆匆离家了。

没有被子盖、没有衣服换、没有生活用品……同年4月1日,借宿在姐姐家里的李红枫决定回家收拾点东西。带着闺密蒋素萍回家整理衣物,谁知,刚推开卧室房门,丈夫竟和另一个女人躺在了床上。

“他们可是合法夫妻,刚生了女儿,男人就在外面乱搞。”蒋素萍告诉记者,当时,赵林恼羞成怒,还和李红枫大打出手,“他拿出菜刀威胁我们,为了劝架,我的手都受伤了。”最后,蒋素萍报了警,才终止了这场战争。

然而,从这一天开始,还在哺乳期的李红枫再也没能回家,女儿也见不到了,“‘小三’都住进了我家,他们还不让我见女儿!”

李红枫说,目前,她正向法院申请离婚,希望能拿到女儿的监护权,赵林必须支付抚养费,或者女儿交给赵林抚养,自己能定期探望。

想女儿时,李红枫就把这张照片反复拿出来看

说法

丈夫指责:“她就是个大骗子!”

“二婚妈妈”无家可归,“二婚爸爸”另结新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一对在外人看来很般配的夫妻走到如此田地?为了还原事实,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拨通了丈夫赵林的电话……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大骗子!”接到记者的电话,赵林特别激动,他指责李红枫有“骗婚”的嫌疑——“刚认识的时候,她说自己出生于1982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这样的条件很符合我的择偶标准。但领结婚证时,我发现她其实是1980年的,不过当时已经怀孕,也没去计较。后来,我帮她找工作,拿到简历的时候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大学生,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

赵林坦言,“大家都觉得这个女人动机不纯,所以从此之后,我也对她没有好脸色了。”

另外,赵林还告诉记者,结婚后的李红枫也没有尽到家庭责任,“照顾公婆、抚养小孩是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可至今她连小女儿的生活费都没承担过。”

至于李红枫口中的“被赶出家门”,赵林也认为“这是她离家出走,我没有不让她见女儿。”而当记者提到“第三者”时,赵林矢口否认,“那是我大女儿的舞蹈老师,目前没有确定关系,但不排除今后发展情侣关系。”

目前,赵林与李红枫尚未正式离婚,他们的离婚官司将于1月4日开庭。赵林说,自己会拿到女儿的监护权,同时要求李红枫支付抚养费。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章中李红枫及赵林为化名)

连线

离婚定责,证据就是“筹码”

龚健平(湖南都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何一方有过错,对方都应该及时搜集证据。”龚健平介绍,在本案中,如果李红枫能证明赵林婚内出轨,且自己有固定工作,以现在的年龄来说,再怀孕生子的可能性较小等,那么,争取孩子监护权是可行的。至于探视权,不需要法官判决,只要身份关系存在,父母双方都能享有这一权利。

而赵林所控李红枫有骗婚行为,龚健平表示,骗婚一般难以从法律上认定,且在该案中,女方没有构成法律过错。但是跳出该案,如果女方的欺骗和隐瞒行为造成男方的较大损失,那男方是可以申请赔偿和离婚的。比如,发现养育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方就可以申请对方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又比如,漂亮妻子生下丑孩子,男方婚后发现妻子对自己隐瞒了整容史,男方也能获得相关赔偿。

亟待构建基本信息群

方向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社会学家)

“在这个案件中的两个关键词分别是婚内出轨和骗婚。”方向新表示,目前社会上婚内出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较复杂。他认为这和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不无关系。“伴侣出轨只要不危及家庭,很多人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深受消费主义影响的社会舆论没有对出轨方造成足够的压力,继而加剧了这种情况产生。

在他看来,对于婚姻忠诚的宣传教育很难治本,道德的作用比较有限,更应该从法律层面考量,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出轨方和第三者给予惩罚,特别是公职人员。

在骗婚方面,方向新表示根本原因是缺乏基本信息群的构建。“如果能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了解结婚对象的基本信息,这样就能杜绝一部分骗婚行为的产生。”他认为,当下应该建构面向公众又能保护隐私的信息平台,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提供信息,公众可以前往这个平台查询拟结婚对象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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