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带照片扯结婚证被拒绝!工作人员:下巴修太尖了...

凤网 2018-12-05 阅读数 77569

Source:pexels.com 

结婚领证本是件好事,可是泸州这对新人却高兴不起来,他们被拒绝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前不久,泸州市纳溪区的何静(化名)和新婚丈夫“扯证”时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精心准备的照片,拿去办理结婚证时,却遭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拒绝。因是照片被电脑处理过,要求重新补照。

何静打进泸州市“阳光政务”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她说自己只是想把照片拍得好看一点,所以找了一家影楼,和丈夫精心拍了一张“证件照”。拿到照片后,朋友都说跟本人没什么差别,“凭什么工作人员就不认可这张照片呢?”

何静表示,“照片只是适当的调了一下亮度,脸型修饰了一下。”她对这张照片很满意,皮肤变白了点,脸型也更好看。但最终,她和丈夫不得不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在泸州市纳溪区婚姻登记处的照相服务室,重新拍了一张两人的合影,才办理了结婚证。

对此,泸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刘锐告记者: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3张两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必须真实、清晰,不能使用经过后期合成技术处理过的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等照片也不行。

在办理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对身份证、照片、本人进行对比,如果三者不符,当事人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工作人员只能拒绝办证。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担心有人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另一方面也避免持证人以后在使用证件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一旦出现差错,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工作人员认真审核、谨慎对待,是应该的。

刘锐说,他向纳溪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了解了相关情况,该女士的照片经过了电脑处理,下巴“修尖”了,拍照时还化过妆,看起来确实跟本人有差异。刘锐表示,结婚登记的照片可以自己提供,但必须符合证件照的要求,不能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等代替。(文/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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