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稳固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家事虽小,审判事大。看似琐碎的家事审判,素来以复杂著称。这是一项情理法结合的综合性工作,也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家事审判工作,能够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一届审判业务(家事审判)技能竞赛。技能竞赛由省高院、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举办,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基层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满3年的员额法官,竞赛内容以家事审判业务素养和能力为基础,围绕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等重点,着重考查法官职业伦理、法学理论功底以及法律思维等综合能力。
经过历时3个月的初赛、预赛选拔后,全省114名民事法官共聚长沙,迎战家事审判大考。4天时间内,法官们围绕案件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家事审判业务笔试、模拟法庭纠错、案件展示与答辩4个环节进行了精彩比拼。10名全省家事审判优秀法官脱颖而出,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而在这10名法官中,有8名是女性。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竞赛结束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对获奖的全省家事审判优秀法官代表进行了采访,听她们讲述家事案件中的人性善恶、亲情冷暖、伦常文明,看她们如何通过司法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美,感受她们在家事审判中维持情理法天平综合平衡的人文温度。
(9月29日,湖南省第一届审判业务(家事审判)技能竞赛颁奖典礼在长沙举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周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邵刚,团省委副书记刘静,省妇联副主席卢妹香,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丁兴发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全省114名民事法官共聚长沙,迎战家事审判大考。)
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记者 张秋盈 陈炜 欧阳婷 见习记者 朱泓江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面前的张瑞芳,身形纤细,再配以一头齐颈短发,架于鼻梁的黑框眼镜,给人“文弱”的感觉。不过,每每站在庄严的法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击,36岁的她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
今年,是张瑞芳在岳阳平江法院工作的第11个年头。据不完全统计,过去这些年里,她办理的家事类案件超300件,从未出现错案,也未出现信访、闹访案件。对此,平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冉将其归结为张瑞芳的三种特质——柔劲、韧劲、狠劲。
“情法理”交融,保障瘫痪女当事人生活
“家事案件的审理需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和司法的柔性,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同时,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如果说判决书是一种刚性的司法,是法官依据案件事实对法律适用的法理分析,那庭前庭后的法官寄语则是一种柔性司法,通过劝导当事人崇尚家庭伦理,唤醒沉睡亲情。而这些,张瑞芳都做到了。” 王冉说。
采访中,张瑞芳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回忆了一起特殊的家事审判案件。
当地有一对夫妻,婚前是大学同学,感情稳定,两人婚后不久,妻子刘妮(化名)就怀孕了,但临产前去医院做孕检时,刘妮不慎从楼梯摔落,尽管保住了孩子,但刘妮全身瘫痪。
之后的两三年,丈夫陈凯(化名)依然不离不弃,可坚持照顾妻子三年后,他还是没能扛住生活的重负,决定起诉离婚。
“从法律上讲,夫妻应共同扶助,共渡难关,但站在陈凯的角度,如果他尽力做到他所能做到的,那么,(离婚)决定从情理上讲也能理解。”但在庭审中,张瑞芳还是给出如下判决:“依法驳回陈凯的离婚诉讼请求。”
对此,张瑞芳直言,当时这个判决,更多考虑到瘫痪妻子的处境。“因为一旦离开丈夫,生活失去依靠,刘妮有可能生无可恋,选择轻生。” 她说,这种案件,法官必须要在法理与情理中保持平衡,如果前提不能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婚姻案件有可能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在陈凯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尽管法院依然未曾判离,但通过张瑞芳庭审、庭后与涉事双方积极沟通,最终将陈凯给刘妮的离婚赔偿金额进行明确固定。“实际上,这也是为两人的第三次离婚诉讼做准备。”
第三次离婚诉讼,是由刘妮提起的。
最终,张瑞芳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此外,法院还将夫妻婚前在郴州买下的新房判给了刘妮,同时,陈凯还给了刘妮15万元经济补偿金。
张瑞芳清楚地记得,庭审结束后,坐在轮椅上的刘妮拿到判决书时,长时间没有说话,眼里噙满了泪水。
柔性司法,守“小家”护“大家”
“希望当事人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能够握手言和。”张瑞芳坦言,这是每一位家事法官共同的追求。
2015年,平江男子杨锐(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彭晶(化名)离婚。
张瑞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当她将法院传票送达给彭晶时,这位晒得黝黑的农妇还在山上摘茶籽。
细细交流中,张瑞芳发现彭晶是个老实人——原来,早在8年前,杨锐自从在乡镇租房居住后就再未回过家,全凭彭晶支撑全家生活。可即便生活过得紧巴,她依然不离不弃照顾公公,在她的努力下,女儿风光出嫁,儿子也考上了重点大学。
可在庭审中,杨锐依然坚持离婚,当张瑞芳问及具体的夫妻矛盾时,他却给不出事实依据。
为何杨锐执意要离婚?随着法院的进一步调查,真相开始浮出水面。
“彭晶说,丈夫几年前在镇上和一女人同居,还生了个孩子,所以丈夫才急着离婚。”更让人惊愕的是,杨锐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要将妻子彭晶赶出老家。
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张瑞芳多次与杨锐做工作。“劝他多想想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后来,杨锐决定撤诉。
可没过多久,杨锐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有了思想准备的彭晶也同意离婚,但她也提出一个要求:“我还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起初,杨锐坚持不同意,憨实的彭晶也未曾据理力争,但张瑞芳看不过去了。
“一个50多岁的女人,这时候被赶回娘家等同于没有退路,更会加深家庭成员之间的怨恨。”为此,在庭前沟通中,张瑞芳频频进行劝导。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杨锐给予彭晶2万元经济补偿金,并同意彭晶有权居住使用老家住房。
张瑞芳坦言,当家事案件涉及到较深的情感纠葛,当事人之间往往积怨已久时,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之外,更需要洞悉人心,通达事理,在依法判案的同时还要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判中常怀耐心、爱心和勇气,只有守好每一个‘小家’,才能护好我们的‘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