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近日,安徽合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了自己的订婚宴照片,结果被网友谣传为会所技师。事后,当事人回应称,网络诽谤侮辱已对自己精神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已经搜集证据报警,警方受案后正在调查处理中。事件一经发出,立刻就上了热搜。
如今的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岳阳女孩小晴(化名)就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她发在社交平台的一张照片被编造为“整容后嫁给了富二代”。事件发生后,小晴起诉至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图片被盗用后被捏造成整容逆袭故事
岳阳市21岁女孩小晴是一名大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博主,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随拍、心情心得和旅行体验。但没想到,一张日常的自拍分享却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2021年7月,在网上冲浪的同学在“知乎”平台上的一条问题链接下看到了小晴的照片。
在“男生都比较喜欢长相好看的女生吗?”以及“长得漂亮真的很有优势吗?”两个问题下,一名平台用户“十某某(化名)”添加了回答,称“三句话让男人给我花了18万!”“连男朋友都没有看出来我做了眼鼻,还夸我天生丽质……”“没人看出来我的漂亮是整的,就这样我嫁给了富二代!”并配上了相关照片。
小晴发现,回答所用的图片都是从自己的社交平台的账号上直接盗取的,她自己并不知情,文章中的内容也是虚构。
随后,小晴伪装成普通网友,称赞用户“十某某”整得很自然,并询问对方是在哪里做的整形。对方表示自己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到相关医美机构整的。小晴又立马找到该微信公众号及客服人员,对方称照片中的小姐姐是自己的客户,眼睛鼻子都是在这里做的。
愤怒的小晴立马将自己得知的情况告诉了妈妈,在妈妈的帮助下,2021年12月,小晴将知乎和微信的网络服务商,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起诉至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的帮助下,获得了实际侵权主体的信息。经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调查:知乎用户“十某某”的注册手机号为虚拟号码,其他信息不详;同时,案件涉及的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主体为一医疗美容工作室,运营者为林某(化姓)。
小晴认为该医疗美容工作室盗用其照片用于整形宣传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随即,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一万元。
法院判决医美工作室侵权
承办该案件的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法官李钰婷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经过审理,法庭认为该案的案由应该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在本案中,知乎用户“十某某”盗用了小晴肖像,并以第一人称名义捏造小晴整形及让男朋友为其花费巨款等不实信息,侵犯了小晴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小晴通过对“十某某”的诱导查询到被告美容机构的微信公众号,添加了微信客服人员。从该美容机构的微信客服人员的回答中可以明确,涉案医疗美容工作室盗用了小晴的肖像,对其整形业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因此,法庭判定,用户“十某某”、该医疗美容工作室和其运营者林某在盗用小晴肖像捏造了不实信息,诱导网络用户进行整形咨询等方面显然存在利益输送链条,侵犯了小晴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
小晴作为在校大学生,知乎上的不实发帖已被同学看到并告知小晴,显然已经在小晴的生活圈造成不良影响,且该发帖内容关乎一名在校女大学生的感情状况、容貌等声誉,原告主张因此遭受的严重精神损害,法院同样予以认可。
最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判决涉案医疗美容工作室和其运营者林某赔偿小晴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8000元。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林某不服,向岳阳市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钰婷提醒,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等不断发展,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更加普遍,不仅“名人”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每个普通人的肖像权同样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或者社会经验不足的人群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暴露自己的隐私,慎重选择,适当分享。万一遭遇到侵权,应及时求助,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今日女报
编辑:俏俏
二审:吴雯倩
三审:邓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