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江昌法 实习生 黄盼玲
她们生育孩子、抚养孩子,却因婚姻不幸,孩子不在身边:有的取得了探视权,对方却不让见;有的取得抚养权,孩子却被抢走藏匿。而抢夺者,往往正是她们曾经的丈夫、孩子的生父。
她们的孩子没有被拐卖,而她们却一直在“找孩子”的路上,她们称自己为“紫丝带妈妈”。许燕就是来自湖南的“紫丝带妈妈”之一——她最后一次与儿子见面,是今年7月26日,在前夫刘海涛的老家常德澧县码头铺镇刻木山村。当时,3岁的儿子被奶奶搂在怀中,孩子的爷爷就站在一旁,眼睛直直地盯着她。
从2年前孩子被藏匿,到打官司拿到孩子抚养权,其间许燕见孩子的次数屈指可数。近日,许燕找到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求助,希望帮忙把孩子要回来。
案件
拿到抚养权后,她一直在“找孩子”
许燕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和前夫刘海涛是相亲认识的,2020年结婚。2021年3月,许燕生下了一个男孩。
孩子出生后,结婚初期的甜蜜变成家庭琐事的一地鸡毛,夫妻俩经常因为婆媳矛盾和经济纠纷发生争吵。
2022年7月,刘海涛姐姐在没有征得许燕同意的情况下,把孩子接走。回家后的许燕发现孩子不见了,就与刘海涛吵了起来。此后的日子,刘海涛和许燕几乎一见面就吵架,并开始协议离婚。围绕着孩子跟谁的问题,他们打起了拉锯战——刘海涛要求儿子跟他生活,许燕也想要抚养权。
2022年9月10日,中秋佳节,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许燕却说,这是她人生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晚。
当晚9时许,许燕正在家中哄孩子入睡。因天气炎热,屋内开了空调,房门紧闭。这时,她听到刘海涛敲门的声音,情绪异常激动。
惊恐之中,许燕抱着孩子躲进阳台,紧急报警求助,“警察到场后,他情绪稍缓,但警方离开后,他又再次失控”。
许燕告诉记者,后来刘海涛的姐姐突然闯入,二话不说便强行抢夺孩子,刘海涛也加入其中,对许燕及孩子外婆进行推搡。在一片混乱中,孩子被抱离家中,坐上了出租车。
许燕不顾一切冲出家门,拦停出租车,高呼“抢孩子”,最终在司机的帮助下,成功阻止出租车驶离。
情急之下,许燕再一次报警。许燕告诉记者,警方再次赶到后,将双方带回家中调解,但刘海涛及其家人态度强硬,拒绝归还孩子,从那以后,孩子便被刘海涛藏起来。而许燕,则踏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
为争取孩子抚养权,许燕联系律师于2022年9月26日立案。庭审过程中,刘海涛坚决反对离婚及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他根本不想离婚,想通过孩子向我要钱,因为他们知道孩子是我的命根子。”许燕说。
此时,孩子早已被刘海涛的父母接回了澧县老家居住。
2022年10月27日,在当地村干部的协调下,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尝试。许燕本以为能与孩子重逢并达成协议,却不料刘海涛母亲情绪激动,拒绝交出孩子,调解最终破裂。
随后,许燕提起了婚内监护权的起诉,官司一直打到离婚二诉二审,并指定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为了见儿子,许燕一直不断求助各方力量,前后打了8场官司。最终,2024年3月11日,孩子的抚养权正式判给了许燕。
拿到了抚养权,许燕还是无法把孩子带回家。两年来,她先后5次前往男方老家,却只有3次见到了孩子,“有一次只见了5分钟” 。
为此,许燕又把刘海涛告上了法庭。2024年8月,刘海涛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被司法拘留。8月21日,刘海涛从澧县某看守所被释放。
男方称“抢娃事出有因”
8月26日,记者联系到刘海涛。他告诉记者,许燕所说的那一夜“惊心动魄”抢孩子,只是一场误会。
结婚之后,刘海涛的工资都归许燕管,但两人因为买房的出资问题,多次发生矛盾。许燕也曾因为孩子满月宴和刘海涛生日宴礼金等事,跟婆婆爆发过多次激烈争吵。
2022年9月10日,中秋节,已回到老家的刘海涛妈妈从澧县老家打来电话,想打视频电话看看孙子,“我去敲许燕的房门,发现门已经反锁了,再敲门时,她就说我吓到了她,并打电话报警。”刘海涛说。
警察赶到后,许燕已经收拾好了衣服,打算跟赶来的许燕妈妈抱上孩子走,但遭到刘海涛和姐姐阻挠只好罢手。
“一个晚上,她先后报了三次警。”刘海涛说。
警察调解后,刘海涛把孩子带回了老家,并给许燕发微信要求离婚。此后,两人陷入无休止的打官司中。
在刘海涛看来,许燕宁可起诉他,也不愿意去父母家看孩子,“我们从来没有阻拦她看孩子,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每次她来村里,就是不停地拍照,作为在法庭上打官司的证据。”刘海涛说,最过分的是,许燕还冒充律师打电话到他姐姐的单位进行威胁。
“许燕争夺孩子的目的是索取各种经济补偿。”刘海涛说,“我被告到法院这么多次,我从始至终的要求只有一个:孩子抚养权。”
当地妇联
一直在跟进,希望能调解解决
8月27日,记者联系上常德市澧县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2年接到许燕反映的情况后,县妇联组织镇村两级妇联陪同许燕去村里了解情况。其后的两年时间里,澧县妇联又先后三次为许燕探望孩子提供帮助,积极帮助她维护合法权益。
“2024年8月,在刘海涛因拒不执行判决被依法拘留后,我们多次和村里一起上门做男方父母工作,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希望能早日让孩子平安回到女方家。”澧县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法院执行局上门强制执行判决,势必会加剧冲突,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受伤害的会是孩子,“我们希望这个事能得到妥善、和平的解决。”
(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目前法律缺乏相关配套规定
以及认定和惩罚措施
陈敏(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律师团队整理的《“抢夺藏匿孩子”蓝皮书》显示,从已被记录的案件中统计,每年大约有8万个孩子被抢夺藏匿。在涉及情感和利益的纠纷中,夫妻双方把孩子作为一种别样的“筹码”。
近年来,随着类似事件数字数量不断上升,很多人关注到了“紫丝带妈妈”这一社会群体和恶意藏匿孩子这一社会问题。为此,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争夺抚养权”的禁令,但是仍然缺乏配套规定以及违反后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惩罚措施。
这也就是说,法官能采取的措施只有对不配合一方进行罚款、拘留,或者是列为失信人员,而这对于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来说,惩罚力度并不大。
本案中,孩子抚养权判给许女士后,许女士前夫刘某不将孩子给女方,此时许女士可以凭借生效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孩子的抚养权很难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双方再次进行协商,承诺允许并不阻止男方进行探望,与男方协商探望频率与次数等。
若男方仍不同意,建议女方联系法院的执行庭,寻求法院的帮助: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经上述步骤后,男方仍然拒绝交出抚养权,建议到当地派出所报警,以男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当地派出所立案,在报案时,女方可提供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男方拒绝交出抚养权的相关依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后续跟进案件的情况以及孩子的动态。如果构成“拒执罪”的话,女方要收集司法解释罗列的相关情况的证据。
编辑:徐珂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