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某(作案时14岁)被判无期!

凤网 2025-11-28 阅读数 29411

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母亲

受害者母亲曾女士告诉记者,一审开庭时,检方提供的供词和证据显示,钟某某曾经在案发前搜索未成年人杀人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邯郸案判刑等相关内容,也在庭上承认,他恨学校、恨同学。同学有供词显示,钟某某曾扬言要杀死一男同学,也曾和前桌因琐事打起来,在班上反而和女儿没什么交集。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极目新闻

编辑:美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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