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刘浩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接触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频率大幅增加,沉迷网游、大额充值、直播打赏等问题进入高发期。不少家长发现孩子偷偷给游戏充值、给主播打赏,少则几百,多则数万,找平台退款却屡屡被拒。面对这类纠纷该怎么取证维权?公证保全证据已成为家长维权的关键一步。

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的大额消费可以退
记者从长沙市星城公证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意味着8岁以下儿童的网游支出,一律应当退还。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也就是说,8岁以上孩子未经家长同意进行大额打赏、充值,该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家长不予追认的,行为不发生效力,平台应当返还钱款。
然而,现实中不少商家以“无法证明为未成年人操作”为由拒绝退款。家长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消费行为是未成年人独立操作。
电子数据易灭失,公证成“锁死”证据的关键
所有充值、打赏记录都属于电子数据,具有易篡改、易灭失的特性——平台可能随时删除后台记录、下架消费页面,一旦证据消失,维权将无从谈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明确,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公证书具有法定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诉讼证据,为协商退款和诉讼提供坚实基础。
那么,该怎么维权?长沙市星城公证处公证员介绍,可分为三步走:首先,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所有充值订单、支付凭证、账号信息应立即截图、录屏保存,保留原始消费记录;其次,立即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可及时联系公证处,对所有电子消费数据及其他关联证据进行专业保全,将证据“锁死”,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将网页、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内容以下载、截屏、录像等形式固定下来,杜绝证据灭失风险;最后,依法维权追款。持公证书与平台协商退款,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员提醒:公证不是维权的“最后一步”,而是“第一步”。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网络诱惑产生冲动消费。家长在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的同时,应做好教育引导,控制孩子接触电子产品的时长。一旦遭遇网络消费纠纷,请第一时间联系公证处办理电子证据保全公证,让公证为您锁住证据、守住权益。
编辑:阿挽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