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干警巧妙“治未病”,先情后理温暖千家万户

凤网 2025-11-28 阅读数 15288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雅婷

11月19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张晏正俯身倾听一对夫妻的婚姻困惑。她循着矛盾脉络抽丝剥茧,精准把握纠纷焦点,让这起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作为大悟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干警,她既是一名家事纠纷的“裁判员”,也是基层婚姻“法治讲师”,用法律的刚性与共情的柔软为无数家庭缝合裂痕,让司法温度抵达更多需要温暖的心灵角落。

张晏在学校开展普法宣传,与学生们互动交流。

用“通情达理”,调解家事纠纷

2020年,张晏进入大悟县人民法院,成为家事审判庭一名干警。她发现,家事纠纷矛盾激化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大多有一个共同主因:沟通不畅、情绪积压。

“不健康的婚姻不只影响双方家庭,更影响孩子的成长。”张晏开始学习调解技能,并成为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我希望能帮助更多家庭走出争吵的阴霾。”

“法律的刚性边界之内,完全可以容纳理解与共情的柔软空间,这对大量因情感不成熟、家庭干预而关系破裂的年轻父母而言很重要。”张晏习惯运用“先通情后达理”的调解模式,她至今记得自己独立调解的第一桩纠纷。

那是一起抚养费纠纷:一对年轻人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筹备结婚时却因孩子抚养问题及双方家庭干预引发代际冲突,最终不欢而散。张晏在法院见到双方时,两人已两年没见面,女方抱着年幼的孩子,刚开口沟通眼泪就掉了下来。

“他们曾有过深厚的感情基础,却因沟通和外部干扰没能走向圆满,实在令人唏嘘。”张晏没有急于谈法律条款,而是先轻声安抚女方的情绪,待她逐渐冷静下来,又引导男方先去看看许久未见的孩子。

果然双方态度明显缓和。见时机成熟,张晏才向双方阐明法律底线,“无论从情感、道德还是法律层面,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男方不仅同意按标准支付抚养费,还主动邀请女方和自家亲戚一起聚餐,缓和彼此关系。“对于那对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调解结果或许能在伤痕中为孩子争取到最体面、也最温暖的结果。”张晏感慨道。

以普法“治未病”,守护家庭和谐

如果说庭前调解是“治病”,那么普法宣传则是“治未病”。“我们在家事庭的普法宣传上也投入了大量精力,这正是延伸司法职能、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关键一环。”张晏的这番话道出了婚调工作的核心思路,他们与县妇联紧密协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向家长们普及法律知识和科学育儿理念。

校园也成了重要的普法阵地。“问题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失衡的家庭。”张晏坦言,大悟县作为当地劳务输出大县,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由此产生的异地沟通、情感疏离、育儿责任分担等问题成为许多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面对这一现实,普法的触角延伸至在家留守的老人与儿童,通过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希望通过前置的普法‘灌溉’,尽可能减少后续矛盾‘决堤’的风险,助力每个家庭打造更稳固的环境。”

事实上,在湖北,聚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已有了多种形式的尝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创建“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品牌,通过法治宣讲、家长课堂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婚姻纠纷对孩子的影响;武汉市妇联创新深化“联排联调联帮、互通互动互兼、共建共用共享”的工作机制,推动维权服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荆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专业调解阵地,构建多元协同治理网络,挽救了众多濒危家庭。

“希望通过比赛展现湖北在婚姻家事调解方面的探索,同时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未来,张晏计划将比赛中汲取的先进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为更多家庭提供更便捷的法律和调解服务,“我们能做的是既当好矛盾的‘拆弹员’,也做好法治的‘播种者’。”


编辑:阿挽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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