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收获满满!”11月21日,刚结束河南省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的解春锋从郑州赶回鄢陵县。此次培训为她备战全国婚调“大比武”积蓄能量,更让她对提升当地调解服务水平、打造婚调品牌充满信心。
作为鄢陵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股负责人、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7年来,她凭借耐心、细心、贴心、爱心,啃下3000余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硬骨头”,用专业与温情守护基层和谐。

扎根基层,把“家长里短”当成头等大事
“没想到从农村来,又回到农村去了。”今年48岁的解春锋感慨。1998年法律专业毕业后,她被分配到鄢陵县司法局陶城司法所内勤岗位。陶城镇是距离鄢陵县城最远的乡镇,她第一次去所里报到时,单程就花了三个半小时。
面对偏远的环境,解春锋“既来之则安之”。四年后她被调至鄢陵县司法局柏梁司法所担任副所长,自此开始接触纠纷调解工作。
“当时遇到比较多的矛盾纠纷就是赡养纠纷。”解春锋调解的第一起案例,是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向她所在的司法所求助,称自己被儿子赶出了家门。得知情况后,解春锋和同事们赶到老太太儿子家中,明确告知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并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老太太的儿子意识到错误后,把母亲接了回来,并向解春锋承诺会好好照顾母亲。
经过此事后,解春锋调查发现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她在调处纠纷的同时,结合当地风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编排了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让群众能在欢笑声中轻松学法。

解春锋正在向纠纷当事人了解情况。
2009年,解春锋调至安陵司法所,继续深耕纠纷调解工作。“这些矛盾纠纷大部分是家长里短引起的,我们调解的虽都是家里的事情,但都不是小事。”解春锋也开始意识到,当初在农村的成长生活经历,让她更能够设身处地了解基层群众的想法,帮助矛盾双方更好地达成一致。
“四心”调解,守护“夕阳红”
随着社会发展,老年人再婚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例并不少见。“若一方老人去世,另一方老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我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矛盾纠纷提前化解,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解春锋说。
在解春锋看来,纠纷当事人并无过错,“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从自身立场出发想问题”。于是她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耐心接待当事人、倾听诉求并调查来龙去脉,再为双方换位思考,将矛盾可能导致的结果及相关法律清晰分析,让当事人自主决定诉求方向,最后结合双方想法给出调解建议。
68岁的黄奶奶(化姓)与丈夫杨大爷再婚近20年。近年来,杨大爷身患重病,黄奶奶找到解春锋,希望杨大爷的儿子杨兵(化名)能回家看望父亲,且同意自己在杨大爷去世后能继续居住在现居所。
解春锋与杨兵见面后了解到,杨兵认为“黄奶奶抢走了自己的父亲”,在两老再婚后便从家中搬离,对黄奶奶心存抵触。
面对这样的僵局,解春锋耐心劝说:“如果没有黄奶奶,你也不能安心地建设自己的小家,在外生活打拼。”同时她明确告知杨兵,作为妻子,黄奶奶依法享有继承杨大爷遗产的权利。
在情理与法理的双重疏导下,杨兵对黄奶奶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最终答应了黄奶奶的诉求,一场可能激化的家庭矛盾就此平息。
如今,即便调任新岗位,解春锋也从未停止调解工作。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她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解春锋的故事,是河南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河南省妇联以共建“枫调豫顺幸福家”婚调品牌为抓手,充分整合资源,广泛建立覆盖城乡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服务网络,为妇女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婚调服务。截至目前,经过培训的22万余名“巾帼法律明白人”持证上岗,成为群众身边化解纠纷的重要力量。
今年9月,凭借扎实的调解功底和经验,解春锋代表许昌市参加了河南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大比武”活动,成功突出重围晋级婚调总决赛,“比赛的经历让我学到很多,也让更多人看到我们河南的婚姻家事调解故事”。
编辑:阿挽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