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秀:只为歌鼟后继有人的音乐老师

凤网 2015-04-21 阅读数 373485    赞 6

潘志秀,女,苗族,1968年10月出生,1985年3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人,中学音乐一级教师,现从教于靖州县职业中专学校,是中国民间音乐家协会会员和怀化市政协委员。

爱好较广泛,主要擅长民歌民舞、吹木叶、苗家织锦、家酿酒、做油茶、打糍粑等苗族特色文化。

 

近几年,参加的比赛和演出活动主要有:

⑴2004年编导并组织参赛的多声部苗歌,在“中国首届武陵山民族文化节”重庆决赛中获“最佳演唱奖”;

⑵2005年编导和组织的合唱《苗寨风情》,获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研银奖;

⑶2006年两次进京参加“全国民族民间歌舞盛典”活动和“华夏清音”活动,与他人合唱的苗族歌鼟受到各位专家的一致好评;

⑷2007年参加在西安举办的全国原生态民歌大赛,获最佳演唱奖;

⑸2008年应邀到怀化学院音乐系,用十天时间教会学生合唱五首苗歌;

⑹2010年参加省“青歌赛”,获银奖;

⑺2010年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得到各位专家的好评;

⑻2010年参加中国首部苗族原生态电影《锹里奏鸣曲》的拍摄,成功饰演主演之一的“吴婶”一角,并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首印式;

(9)2014年被评为靖州县音乐学科带头人,同年还获得“怀化市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称号。

(10)其他活动:近20年积极传承苗族歌鼟,举办民俗班,培养许多儿童、少年、青年学会唱多声部苗歌(歌鼟),组织学生参加中小学文艺调演,获全市合唱类第一名,参加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成立和十周年、二十周年庆祝活动的演出。

 

教学论文多次获市一等奖。撰写的《课堂教学是歌鼟传承的有效途径》被国家级音乐类核心期刊《广播歌选》(2010•7)刊载。

因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县“优秀教师”,因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曾被评为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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